市府2012年啟動營造地區風貌與綠建築技術的高雄厝計畫,2013年加碼從法制面來實踐推廣高雄厝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市府2012年啟動營造地區風貌與綠建築技術的高雄厝計畫,2013年加碼從法制面來實踐推廣高雄厝
新聞摘要
  • 高雄厝設計辦法將規劃放寬設置2公尺深遮陽及3公尺深陽台
  • 如果建築物於地面層增設綠化或太陽光電發電等綠能設施,底下可作為自行車、機車或汽車停車空間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高雄市府2012年啟動營造地區風貌與綠建築技術的高雄厝計畫,2013年加碼從法制面來實踐推廣高雄厝,工務局研擬出高雄厝建築設計辦法,將嘗試突破全國法規建築技術規則限制,讓高雄建築屋頂、車庫得以轉化為綠建築與防災設施後不計入面積,設置深陽台與深遮陽強化節能與景觀休憩效果。該辦法內容將廣聽專家學者與各界意見,於通過市府審查後,向內政部提案爭取放寬設置。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因應縣市合併,市長陳菊要打造大高雄要成為一級的國際城市,大力推動亞洲新灣區與輕軌捷運等各項重大投資建設、籌設郵輪經貿特區、籌備舉辦亞太城市高峰會與台灣第一屆國際遊艇展等,提升高雄產業動能與就業機會。另外,為因應防災減碳,改善鐵皮屋林立的不佳景觀,陳菊提出高雄厝運動,透過法令創新、實質獎勵補助、社會各界參與、培養在地有理想的年輕人投入,讓高雄能逐漸蛻變成生態永續的美麗城市。

楊明州說,一般民眾認知台灣是亞熱帶氣候,其實高雄位在北回歸線以南,是陽光可以直射,屬於熱帶型氣候地區,因此高雄不管在年平均氣溫或降雨量,都不同於中北部縣市。而且合併後的大高雄,面積2947平方公里幅員遼闊,城市垂直高差超過3500公尺以上,包含離島、沿海、平地、丘陵、山地等不同地理條件,還有多元族群生活文化不同,要展現高雄特有的地區建築風貌,確實不容易以單一全國性的建築法規來作為管制。因此,市府提出因地制宜的高雄厝計畫與創新的高雄厝設計辦法,要嘗試來反映高雄的城市文化與建築特色。

楊明州強調,該局已訂定全國首創的太陽光電辦法,突破屋頂設置高4.5米光電免計容積,以及屋頂違建轉化為光電設施後合法化,也同步推動綠屋頂,讓屋頂發揮生態跳島與延滯強降雨的功能。為讓屋頂空間發揮最大效益利用,該局規劃朝向解放屋頂現有限制及使用,將先以符合高雄厝內涵的公寓大廈建築物,如果屋頂設置公共維護管理空間,高度在3.6公尺以下,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大於依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設置屋頂綠化面積四分之一,以及在建築面積50%以內,可以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放寬屋頂可以有合法空間設置,讓屋頂具有綠化休憩、綠能發電、雨水利用及減災、社區聯誼活動、美化空中景觀與城市天際線、減少違建等多重效益。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處長黃志明表示,高雄因為每年有2100~2300小時的長時間日照,如何遮陽創造陰影,以降低建築物空調用電,這是建築物節能減碳重要課題,南部區域城市更是必須面對。該局訂定高雄厝設計辦法,將規劃放寬設置2公尺深遮陽及3公尺深陽台,每層陽臺面積,以不超過建築面積四分之一為限,如果未達20平方公尺時,可以建築20平方公尺。深陽台設置後,不僅增加立體綠化空間,也增加市民在陽台休憩使用的機會,以及容納日益增多空調等設備設施需求。另外深遮陽設置,除達到更有效的遮陽阻絕熱能進入室內,更可以搭配建築設計,創造更豐富表情的高雄建築景觀。

黃志明說,高雄傳統的街屋透天厝,常因為建蔽率限制而會有車庫二次增建情形,因為大家不希望愛車必須日曬雨淋。為考量市民生活需要,將研擬以高雄厝「埕的空間」概念,如果建築物於地面層增設綠化或太陽光電發電等綠能設施,上部可作為社區住戶交誼的立體鄰里公園或建築文化設施,底下可作為自行車、機車或汽車停車空間,而具有節能減碳效益或對於都市發展、環境公益有貢獻時,可以考量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容積。

參與法令研商的高雄市議員吳益政表示,針對容積及屋頂等放寬,應該是以正面轉化,鼓勵有助於生活機能或環境減碳等改變,而不是沒有代價的獲得,權利和義務仍應該併行考量。高雄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文豪強調,屋頂綠化是趨勢,各先進國家也開始強制規定或獎勵建築物執行屋頂綠化或立體綠化等設計,其對於都市熱島降溫、都市防災及景觀公益皆有顯著的效益,應持正面想法多加提倡,而且必須在建築規劃時一併考量植栽設計。

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徐淑美說,水對於建築物降溫也具有成效,綠化規範面積檢討應納入水設計的元素。另外,高雄厝設計準則「埕空間的創造」,就如同三合院的中庭,倘若適當運用於公寓大廈內,會有助於高齡市民就近在各樓層有曬陽光與鄰居互動機會。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會長洪光佐強調,綠化應該放寬以整個城市的效益尺度來看,是否單一小基地無法綠化時可以繳納代金,再由公部門開闢周邊鄰里公園,在後續維管與綠化效益上可能更有效果。